2014年认识,谈恋爱两年,2015年年底订婚,当时彩礼五万,加上衣服两万,南方总共给了七万,订婚买手机加上衣服花了一万,订婚当天我妈妈给了我四万,2016年正月举行结婚仪式,结婚时首饰花了一万,衣服花了五千,结婚当天婆婆给了我8800元,隔🈷我们领了结婚证,当时给了我母亲登记费用6000元,我现在怀孕三个月了,想要离婚,男方要求退换所有费用,请问我需要归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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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返还彩礼的条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他有没有符合的,没有可以不用返还
追问: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具体一点
解答:就是家里没钱吃饭了或因为结婚借了不少债
追问:具体债务,如果没有借据,或者是只有口头债务,还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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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就行。不要退还。还有小孩,你如果决议离婚,现在就要决定要不要这个小孩了。
追问:男方执意生下小孩,还能离婚吗?我不要
解答:那就比较麻烦,我告诉过你,将来存在小孩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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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结婚准备的费用不用退还,彩礼钱应当返还一部分!
追问:如果走法律程序,大概需要退还多少,
解答:您好,退还部分由法官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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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酌情退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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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经济困难的,要退还。
追问:他们家条件很好,老公是来理发店的,没有余钱,但是也不能说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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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离婚索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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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退还大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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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退还,已经结婚并一起生活半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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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有结婚证,有过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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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以不归还,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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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需要,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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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