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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因公司用工体制度改革,把原本劳务队上班的员工改为租凭工,由原先劳务队的老板把员工租给现在的上海临港海洋造船有限公司,老板拿人头费,员工按物量结算工资,所谓的物量就是所做的产值X每小时14元的单价,每小时的物量由部门的技术组来确定,过去的3年中员工月平均工资在7000元左右,外加每年的7000元左右的年终奖,(年后分4次打到卡上),每月农村'户交3金,城镇户交5金,每年有400元的高温补贴,过年有班车直送全国各地,一年有一套劳防用品发放,现因公司订单极少,租凭模式无法生存,公司指定由租赁工退回劳务队,请问有何补尝?

其它综合
2016-08-01 06:04: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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