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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大出血去乡镇医院看,医院总是让我们回家休养,一个月去了好几次,住了一个星期院,最后失血过多休克转到县医院,经过抢救大人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子宫切除,孩子百分之五十以上脑残,我想问一下乡镇医院有责任么

医疗纠纷
2016-06-05 17:41:4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一、封存全部病历(病案首页、医嘱、诊断证明,住(出)院证,各种同意书、检查报告、体温单等)。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您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看完病历后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才因上述过错承担责任。
    二、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是由患者及其家人或者代理律师审查病历等资料后发现的。如需帮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三、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
    赔偿项目是针对所有医疗纠纷的,不一定全部适合本案: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具体需要看病历分析。对治疗有异议先封存了病历固定好证据,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 孕妇大出血的应排查出血原因,并视情况及时终止妊娠,镇医院有责任。
  • 应当由鉴定机构鉴定院方是否过错
    追问:医院治不好,可是他们也没让我们去上级医院去治疗,如果早点来也不用切除子宫,孩子也不会窒息导致脑残
  • 建议及时复印并封存病历,固定证据,医疗损害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院方责任,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 有责任,建议你先找到在乡政府医院看病的证据,找医院医院协商,如无法协商,可以诉讼解决
  • 复印病历,委托律师审查后,确定医院是否具有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间由于因果关系,再决定起诉否,因医疗案件涉及专业的法医学和医学知识,又因为一事不再理选择,选择不专业律师打医疗官司败诉后不能重新起诉,因此建议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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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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