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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在公司受伤没上班,公司说是我自己操作不当,不算工伤,不给我工资对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6-06-12 16:13: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广东省工伤管理条例》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12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在工作同受伤即使因不小心导致,也属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应支付工资。
  • 是不是工伤单位说了不算,需由当地的社保局认定。
    追问:公司里没买社保
    解答:无论有没有买社保都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 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属于工伤的,工伤是不会划分责任的,你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来赔偿,赔偿包括了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如果有伤残的会有伤残补偿费用,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首先,如果属于工伤的,还需要做出工伤认定,伤情治疗结束后评定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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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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