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是94年左右公房,在几年前把绿化修建为停车位,在靠房体地段划分了停车位,在靠近路边一侧门处有一小片空地并没有划停车线。大家都遵循先到先得原则,一直也未有任何纠纷。最近两年车越来越多,停车非常紧张,尤其晚归业主经常发现没有画好线的停车位,所以靠近侧门处也经常有人停车。但同样一直相安无事。最近一月有业主在未划线处放置锥筒,声明物业收取他相当高的物业费(是其他业主所缴物业费的十倍多),承诺未划线地方为他的私人停车位。由此带来一些邻里纠纷。需要法律专业人士从法律法规条例上给予帮助。物业做法显然不合理,违背了哪些法律条例?我作为其中被影响的业主,像哪些部门做出反映能收到时实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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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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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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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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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