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留下六间房屋,房权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爷爷有三个儿子、两个闺女。我爸排行老二,那时我爷爷、我爸、三伯一起生活居住。由于我爸年纪大了还没结婚,为了老有所依,收养我为女儿,我现以结婚,嫁于城阳区。但我的户口一直和我三伯、婶子在一个户口薄上。(三伯五十多岁和婶子结婚的,没有他们自己的孩子,但婶子婚前有儿女,都已成人)。
爷爷和爸在世时,我家有六间房屋,分家规定我父亲和三伯各继承一半,即东三间归我爸所有,西三间归三伯。但当时分家单已丢失,现在我想将户口迁来城阳,那三间房子还归我所有吗?我需要怎样才能得到房屋,因为三伯说话不算数,现在房权证不能办理,怎样立个书面字据具有法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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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签订协议固定,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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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继承,写个协议
追问:您好!我直接迁户口不影响继承?房权证啥的我都没有,唯一就爷爷的那六间房子的房权证。固定协议是不是等同分家单?谢谢!
解答:您好,我需要看一下协议内容
追问:请问您在城阳的具体位置?是否可以帮忙代写,付您一定费用
解答:您好,可以,点击头像可获得联系方式,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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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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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