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2月份,在安徽*县境内,我是直行,对方驾驶电动三轮车从我左侧道路横穿马路。由于道路中间有绿化带,且三轮车车速较快,当他越过中间减速带时,我向右打方向紧急避让,但是三轮车还是撞到了我的左侧驾驶座车门,同时由于惯性,三轮车被刮倒了,车主头部被三轮车的玻璃划破了3道口子,总共缝了8针。由于当时正当过年,我比较急着修车,所以在交警的协调下我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给伤者,然后伤者同意我提车去修。现在伤者已经出院了,但是保险公司根据伤者的伤情和和医生处理建议,最终只愿意赔偿包括医药费在内1万元左右,医药费是4750元。伤者觉得钱太少,不接受,然后保险公司让他走司法程序起诉,但是他又不起诉,就这样拖着不处理。由于我垫付了1万元,所以就算不处理对他来说也没有损失什么。想问下现在我能怎么办,想尽快把这件事处理了。

交通事故
2016-05-30 14:50: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