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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大人你们好。 本人安徽宿州人 男38岁。 本人在当地招聘网看到招聘汽车美容员工。于是和老板见面 同时也看到他的店铺(未装修只是付了定金) 老板说需要去山东济南培训7-15天 培训回来后工资底薪2000另加提成。 中午管一顿饭。不管住。必须签订一年合同如果违约赔偿2万元。 培训期间管吃住 无工资。 于是我跟老板去汽车美容学校培训 培训一个多星期 老板怕我学会了跑了。拿来了合同。 说我学完以后也是学员 底薪定到1500一个月 拿提成。 又说第一个月为实习期工资开1000而且需要扣押一半工资。如果干的不好 随时开除我。于是我我们签订了合同。而且合同就一份 在老板手里 合同相信介绍2016年5月18号洗车店铺正式开业。现在半月过去。 培训回来后老板迟迟未装修。最后知道店铺有纠纷 老板嫌店铺太小 需要重新找店铺。于是在我们附近别的县城找到了。想让我跟他一起去。我当初是为了在我们当地工作才和他去培训。请问我拒绝去。算是违约合同吗。需要赔偿违约金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6-05-28 21:4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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