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
A,B,C,三个孩子在学校打闹。A推B,C迎着他俩跑过来,B撞在C的身上,互相绊倒,把C压在身下,导致C右胳膊受伤。
到今天5月27日,经医生诊断,目前无大碍。
C家长要求,C父母二人的误工费,每人2000,共计4000.孩子补课费1000,医疗费1500,尤A和B平均承担。
C在学校有保险,报销百分之七十,C家长说这是属于他们的。
疑问?学校和孩子C是否有责任?保险报销部分是否属于C,不算在医疗费中?C父母二人的误工费要求是否合法?是否需要签订意外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