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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4年12月开始服务于甲企业,但一直未签任何合同,在这期间企业为我缴纳各项社保费,有同事说我申请仲裁可以得到19个月赔偿,可我在5月3号向企业递交辞职报告,交辞职报告之后部门领导跟我说这个月结束后再走,我也没去签过确认离职手续,听说辞职报告交了之后还要再去人事部签确认离职才能算正式离职。现在我想知道我这个情况能不能得到企业经济赔偿,望律师解答,,先谢过!

合同纠纷
2016-05-30 14:42: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因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双倍工资差额时效为一年,自工作满一年起算。详情可来电咨询。
    追问:仲裁法二十七条,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那我可以说我这个月才知道么?我辞职报告上没写因企业不签合同辞职,写的是因个人原因辞职,还有6天就提交辞职报告30天了,那时间到了之后我不去人事部签名确认离职还可以追究企业无合同的经济赔偿么?
  • 你好,你有权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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