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张虞1968年再婚,分得单位公租房。张、虞 二人经济一直是分开各花各的钱。房改时约定各自向自己子女集资,如果购房款全部是一方缴,一方可以享有全部处分权。虞是我的母亲,2002年交了成本价购房款;2003年1月张去世。2003年秋天虞缴了过渡价购房款。2005年末虞去世。2008年,第三次缴相关费用款是我(虞的长子)缴的。我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产权机构给我颁发了房屋产权证。之前,张让我将户口转入,我将两位老人养老送终,张虞二人生前写有遗书,“他人均无权干涉并享有住房权”,虞也写有赠与书“即日此房全部归长子所有”2006年张的小女起诉要继承此房。请问:张有该房的遗产吗?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虞一方的个人财产?我作为【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有权拒绝法院的继承纠纷判决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6-05-26 19:03: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424
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 529
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有财产放弃后能继承吗
民法典 941
夫妻共有财产放弃后能继承吗
继承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民法典 528
继承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5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2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0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