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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三河的,前天下午老爸骑电动车上班路上被一辆汽车撞到,脚踝骨折,现在医院治疗,肇事司机第一时间报案,老爸被送进医院后有保险公司来拍照,然后司机后期去交警队做笔录认定全责后就未再出面。当时他只交了几百块钱押金,现在两天了电话不接,这意思可以理解是让我们先垫钱治疗后期走保险报销吧。现在住院费加后期手术费都要我们自己支付吗?可以用法律手段让他出面吗? 我们接受协调,也做好最坏打算了。如果起诉的话我们现阶段需要做什么准备。谢谢!

交通事故
2016-05-28 16:36: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本身是你们自己住院治疗,所以谈不上你们“垫付”,如果对方出资才叫垫付,你们的损失将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但你们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起诉并要求法院封车,否则一但将来对方不配合诉讼你们会很麻烦,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联系,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包括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二次治疗费,构成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必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 你们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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