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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儿子今年六岁,在星期天那天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撞到一个人,事后医疗费用都是我承担,事主也请了一两个星期的假在家休养,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还要赔事主工资的钱跟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
2016-05-27 19:03: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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