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70年代结的婚,当时没办理结婚证,在江西一农村,家有老宅地一块,可耕种良田7亩(租期到2028年止),因老宅地的房子已是危房,村里批了一块新的宅基地,现男方突然死亡,女方要怎么样才能继成遗产。他们有一双儿女,,现村里开具了证明老人双方是事实婚姻的证明,他们的儿子拿着证明到乡里找有关部门盖章,有关部门说无法认定,不给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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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民政局不会盖章的,可通过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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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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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应由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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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上没有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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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民政部门,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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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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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