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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已办理过退休手续的,我们单位根据地方政策从95年元月开始交养老金,到我退休时已交了18年的养老金,但是事业单位办理退休时养老金的发放和交费年限和多少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因为我们单位是自收自支工资有钱就发没钱就不发,退休时按档案工资比例发,我退休前工资是1300元,退休后养老金还是1300多元。 2014年由于单位改制将我们已办理过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到年龄该办没办已及在职人员全部转到企业社保,没有办理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又补充了部分养老金个人帐户于已交帐户合并按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发养老金,和我同样情况的退休人员因为是改制后在企业办理退休按企业标准养老金达到3800多元,可我只能将1300多元直接转到企业在加上13年14年15年企业的正常涨养老金,养老金转移后1900多元,这样的结果没有任何政策依据,但是又不纠正。44年的工龄,交了18年的养老金,多交多得无法体现。我不知道问题怎样解决肯请帮忙。

劳动纠纷
2016-05-25 11:40: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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