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丰宁县医院做的取钢板手术,把我的挠神经切断,我做了鉴定,医院全责,我现在又做了二次的接神经手术,左手手臂还是没有恢复,两次手术共花费55000,还有我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车费,住宿费,伤残费等,现在已经对我构成残疾,干不了活,请问医院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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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
赔偿项目是针对所有医疗纠纷的,不一定全部适合本案: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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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医院过错程度了,对治疗有异议可封存了病历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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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赔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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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