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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询一下!我是受害者!被打在医院!头部!脸部!胸部有外伤!对方应该受什么样的医疗赔偿!

交通事故
2016-05-25 17:54:0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

    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

    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

    慰金等
  • 看打的过程定性,伤害程度。赔偿看实际发生费用及相关损失,有必要可以伤残鉴定
  • 如果不构成轻伤害,对方会遭到行政处罚,对你负有民事赔偿义务。如果构成轻伤害,对方属于刑事犯罪,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对你进行民事赔偿
  • 看打的过程定性,伤害程度。赔偿看实际发生费用及相关损失,有必要可以伤残鉴定。
  • 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不能和解的,对加害人罚款拘留,民事赔偿带法院起诉。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二级以上等级)、交通费。骨折的还有营养费。残疾的,还有残疾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 应当赔偿直接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 看打的过程定性,伤害程度。赔偿看实际发生费用及相关损失,有必要可以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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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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