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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5月24日在工地施工过程摔伤,致双跟骨骨折,其中左脚为粉碎性骨折并手术置入钢板和八颗钢钉。我做伤残定可以按照工伤标准吗?我已起诉,包大清工的包工头承认我是在工地上摔的,不过对我做的伤残鉴定不同意。我是依工伤评的九级伤残,被告提出重新鉴定,也说是依道路事故标准,那样我能评几级啊,我还能按工伤评吗?我怎么对付被告方?工地投了团体意外险,以正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投保的

其它综合
2016-05-23 21: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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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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