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聘用一公司买化装品柜台在超市租的,公司与我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后也没有续订第7天上班时超市工作人在化装柜旁放了-张櫈子和梯子挡住要来的顾客我上前用-只脚搬櫈子不小心另一只脚滑倒了,住院T12椎体压缩性骨折住了9天院钱是我的。受伤时间2016年1月25号合同届满2016年1月19号,想问一下我与公司存在什么关系?他们应有哪些赔偿?标准怎样?如若不成怎么办?希望得到你们详细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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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退休人员选择的二次就业,这个种情况原则劳动局不受理。所以你只能以雇佣关系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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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主张支付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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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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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种情况原则劳动局不受理.所以你只能以雇佣关系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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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劳务关系,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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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退休人员选择的二次就业,这个种情况原则劳动局不受理。所以你只能以雇佣关系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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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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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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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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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