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先后作了四次尸检均未告知家属结果。2014年,家属在市中级法院发现已按交通事故处理。请问:家属可否申请再审,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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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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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你们没有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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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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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很难说,这要看具体经过还有相关的东西,再审要看程序是否违法,事实是否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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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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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证据申请再审,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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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有无申请再审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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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