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买方,签了二手房买卖协议,但是已经有三个月了,我还没有接到过户的消息,协议也没有写关于预期交房款的信息,只是说办理完相关手续付房款,我要是解约的话是不是也得按照协议上写的归还双倍定金和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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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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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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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书面催告卖方去进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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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规定交房期限和预交房款期限等时效问题,一方违约即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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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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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卖方违约,你可以选择双倍返还定金或者主张违约责任。选择违约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没有约定的按照你的实际损失(包括房屋涨价给你带来差价损失)定金和中介费肯定是要退还的,不包括在你的损失之内。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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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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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协议后,具体程序按合同约定的走。合同应该约定了何时付款及以什么方式付款。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可能已构成违约。另外,如你想解除合同,对方有权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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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