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0日我在女友家喝酒,与他爸发生冲突我的脸在地上擦破了,后来报警了,警察让我去看病我不上120车,我知道没有什么伤,车是警察找的,警察再拽我的过程中我无意踢了警察 一脚,鉴定为轻微伤,当时喝多了,没有意识。第二天送去看守所,15天检察院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前几天下起诉书,明日开庭,请问我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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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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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侦查结果、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详细了解案件及进展情况,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理吧,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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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侦查结果、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详细了解案件及进展情况,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理吧,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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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据全部案情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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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争取最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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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侦查结果、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详细了解案件及进展情况,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然后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从轻处理吧,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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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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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妨碍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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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