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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抵押贷款18万,2009年到期,到期时只还了9万元,剩下的还不起了。2010年银行起诉到法院,把抵押物证件拿走了。但是银行一直没有拍卖抵押物,欠款也只在2013年催过一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过了诉讼时效?银行还有权利要求还款吗?如果银行再次起诉,是否会对其他财物(比如房屋,工资存款等)进行查封拍卖或者抵扣?

证券投资
2016-05-16 18: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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