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资按揭买房,房子登记为男方名字。男方父母偿还贷款。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房贷是否为共同债务?离婚时房贷是否需二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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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上述情况是指婚后一方父母以全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你可以要求分割还款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放贷则不属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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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婚后增值为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如存在家庭暴力婚内出轨等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追问:如果全部为父母还贷,不存在共同还贷的呢?未还完的贷款离婚后由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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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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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取得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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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但是,可能会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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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明确赠与一人的,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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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算做共同财产。房贷也就只属于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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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可以分割,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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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男方父母出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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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但房贷部分要看父母的意思,没有借条一般认定为赠与,离婚谁要房子谁继续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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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父母的态度,如果是赠与儿子个人,房子归儿子个人所有,具体情况可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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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父母出资全部还贷 有证据证明赠与单方 则不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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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证明是男方父母出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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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