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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过错方,离婚时还向女方索要彩礼钱(女方和男方生活在一起两年多,还生育一子),期间,男方还带人到女方家打伤女方及其家人(母亲60多岁了),有医院诊断证明为证,是否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彩礼钱也不满足法律规定退还的情形,可以不退吧?孩子抚养权在女方的可能性应该较大(女方走稳定工作)。

婚姻家庭
2016-05-14 1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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