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 被告:许老板(私人老板,无公司)
许老板承包了某户室内装修工程,后把油漆的活包给李某做,雇佣李某做油漆活,但没给李某签合同也无保险。2016年5月5日11点,李某在该户室内干活时,因自己不小心从高凳上跌下来,导致右股骨颈骨折(后去某医院做了手术)。
李某受伤后,发生的医药费(约2万)和其他所有费用都是自理,许老板没给李某任何补偿。
问题:
(1)因李某不是做点工,是许老板直接把油漆活包给李某做,这里是否还能构成雇佣关系?如是雇佣关系,许老板是否应承担人身损害责任?
(2)因不属于工伤,李某想起诉许老板承担人身损害责任。请问,该民事案件能打赢吗?如打赢,原告和被告约会各自承担多少比例责任?按照9级伤残算,大概一共能获得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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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尽快联系律师,别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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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需要依据恢复情况通过专业鉴定机构来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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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油漆活是包给李某做的,但是李某有没有雇用其他人,这个是衡量李某是老板还是雇工的重要因素之一。
起诉许老板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这官司是肯定能打赢的,但是这个方案不一定最佳的选择。
赔偿的标准这个要结合其他情况再行确定的。
追问:律师你好,因为李某一个人做不过来,有叫人过来帮忙一起做。这种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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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做点工,是许老板直接把油漆活包给李某做”,不构成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看李某本人身份,原则上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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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先申请伤残鉴定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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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尽快联系律师,别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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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