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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的时候厂里面只是说他们跟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让给他们招人,也没说必须做多久,只说我们的工资是由派遣公司发放的,跟他们厂没有关系,后来我因为之前手扭伤没好要跟派遣公司住厂那人说辞工,他说进厂时候说好的必须做三个月才能走,我还没有签合同,我说我做不了后来他说我如果要走的话要扣四百块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它综合
2016-05-11 1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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