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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云南CY集团劳务派遣合同工,工年7年,现在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不在续签,应该得到补偿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6-05-11 12:34: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是否已经到期,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公司可以不再续签,此时你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为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公司涉嫌非法解除合同,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如果公司没有给你购买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1.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2.申请仲裁要求
  • 可以要求七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找劳务派遣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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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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