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
1.合同是7月底到期,租客在4月初提出最后一个季度不租了。当时里面有部分租客自己添置的家具,租客希望押金退还,并将家具作价处理给我。我告诉他,押金我全数退还,家具我不要,你自己处理。
2.隔几天,租客找了个委托人(无任何书面委托),该委托人提出最后一季度,他负责找租客,并且他负责定租金,高于原租金部分,作为之前添置家具的费用,归委托人。我拒绝转租。
3.自此之后,原租客失联,手机短信都不回,直到今天也没有支付最后一季度租金。
4.今天,委托人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自行将屋内家具搬走。我接到小区保安电话,致电给委托人,他承认是这个情况,并且希望可以晚上与我面谈。晚上我与委托人碰面,委托人提出,他已找到承租最后一季度的租客,并且希望原租约到期之后由他续租,只要同意他的解决方案,最后一季度租金会在这几天支付,我拒绝。委托人表示,如不按照他的方案,原租客不会支付最后一季度的租金。
想请教,目前该如何解决该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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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来主张对方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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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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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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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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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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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