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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他要公正给我!想问一下公正给我后我结婚时还可以做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16-05-11 09:20:1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 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将房屋只赠与你个人。属于你个人财产。建议在结婚前办理房屋过户。
  • 如果在婚前过户的话 那么就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那么久需要你父亲公正赠与,写明只给你一个人。
  • 不属于,
  • 属于个人财产。
  • 如果注明是你个人的,以后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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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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