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好,我与一家外国公司直接签订了一份英文劳务合同(这家公司在国内无法人),工作地点是国外,由于我尚在国内,尚未申请签证,所以合同并未开始履行,而且合同上也未写明违约金以及合同开始执行日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出国工作,他们要求我赔偿,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我是否需要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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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候律师,他说要为了安排我的行程以及办理签证花费了1000多美元,可是我们并没有开始履行合同,请问如果这样的情况我是否有赔偿责任?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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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开始履行的期限都没有约定,而且又没有实际履行,要赔偿什么呢,叫他拿出赔偿依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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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对方可以要求你开始履行,如果你拒绝履行则构成违约,可能要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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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