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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珠海公司与香港公司合资在港组建一香港贸易公司,各占50%。中方出任总经理负责业务,港方任主席控制财务。港方长期不开股东会、董事会,不会面,长期不分红,严重侵犯中方股东利益。请问可以按涉外商事纠纷在珠海起诉香港合作方吗?

证券投资
2016-05-06 11:24: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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