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昨天我和厂里主管说我要辞职,主管不批,而且我还是在试用期内,她还和我说过,辞职她现在是不会批的,除非自离和辞急工,所以我只好辞急工,辞工的原因是这个厂忙的时候加班加到11点或者12点,甚至到凌晨几点,现在厂里不忙,一个月不加班,而且正班上不满,加班费才13,底薪才1980,加上全勤奖才2030更加可恶的是星期六加班也才13元一个小时(我们厂里是22天制),而且辞急工,还要扣员工总工资的二分之一(就是总工资的一半),厂里好多员工都因为一个月工资才1900左右而辞职,还不包吃,吃要扣伙食费,住还要扣水电费,这样一来一扣一个月1900都不到,这两天厂里员工走了20多个人都不止,基本上不是自离就是辞急工,因为正常辞工不批,大部分人也都是试用期,刚进来的时候几乎每天加班到11点半,都是到了现在正班也上不满,所以我想问一下因为这些问题 ,我们辞职不批,只可以辞急工还扣员工总工资的二分之一合理吗,是犯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16-05-07 12:48: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