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贩卖毒品九百克会被判处多少年,会被没收犯罪人名下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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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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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严重了。具体还要看毒品具体的种类。建议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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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判7年以上,犯罪人名下如果是涉案财产要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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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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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种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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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明确毒品种类。
另外,是否确定系贩卖,以及数量是否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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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介入帮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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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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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