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是:公司3年前2013年8月25日授予给我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今年6月底我的劳动合同就到期了。2015年初公司组织行权过一次,第二次行权因公司的原因拖到现在,基本确定会安排在7月份执行二次行权。
(当时约定的是拿到期权买一年可以行权四分之一,满二年可以再行权四分之一,依次类推)
我想请教的问题是:
1,自授予我期权到现在已经2年半多,假设公司7月份可以进行第二次行权,那么如果到6月底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也就是说到7月的行权日,我已经不在公司了。可是我已经被授予期权2年半多了,我是可以仍然拿到第二次期权,还是说因为不在公司了,所以就拿不到了呢?
2,这种期权行权的事情,在我国有法律可依吗?
辛苦律师老师们帮我看看这个棘手的问题,多谢了。
-
原则上是可以行权的,因为造成行权延期是公司造成的。但具体最好看看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的约定,包括即使行权,但会不会因为你辞职而限制收益等
-
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续签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律师您好,多谢答复,我想知道的是下面这件事情是否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如果是成立的才好申请仲裁,如果法律上不成立,我这边也就没有立场去申请仲裁了。
到7月的行权日,我已经不在公司了。可是我已经被授予期权2年半多了,法律上我是不是应该已经可以拿到第二次行权的资格。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法律对此无规定,建议与公司协商。。
-
您好!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分析?
-
你好,如果行权条件有约定要按约定执行
追问:在家里找了,现在手里没有跟这相关的文件,记不太清了是当时签完授予合同,公司就没给我文件,还是我自己给弄丢了。这种情况还有办法拿到公司合同吗,还有什么补救方法吗?
-
无论你是否在公司既然公司已经承诺给你就属于劳动合同的口头约定和变更
-
看双方具体股权激励协议。
-
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