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在房屋装修时将卫生间和厨房位置对换了,有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吗?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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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邻居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
追问:那我查了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作出硬性规定的是阳台和房间
解答:改了以后邻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再要求你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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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一般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装修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房屋使用人提出申请,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 (3)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的,应提交租赁合同; (5)装修的房屋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 (6)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 若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上的房屋装修,则要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工程中标通知书; (5)有效的施工合同; (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提交监理委托合同; (8)工程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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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房屋装修问题: (一)租房屋装修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民法理论上观点基本一致。一般认为房屋装修应当属于添附的一种,即附合。房屋装修虽然构成附合,但并不能当然地被不动产所有权吸收。而应侧重于合理有偿的原则处理好房屋装修。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所以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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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设计方案的选定; 4、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5、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6、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7、合同变更及解除的条件; 8、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9、合同的生效时间; 10、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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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