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与现妻子领结婚证,但和以前一样,两个收入没有共同所有,也没住一起,为了早办婚事,9月我家就买房子一套,钱全由我出,我可拿出的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啊,领结婚证才一个月,傻子也知道当然房钱不是婚后财产,那么现在也就是5个月了,她提出离婚,房子要一半,可以吗?钱可全是我的婚前财产呀,而且我们也没共同生活,更没共同钱财!谢谢,如果可以不给,我要拿出什么证据呢?谢谢您! 我要怎么做,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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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密切关注。
现在的女人比男人恶心多了。男方为了少交点房供,煞费苦心。女人可不用,到时就是要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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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前收入给父母的,父母再给我交房钱,我没有银行取钱的证明呀!而且房钱太多,一半是我自己个人和亲友借的,只打了个借条,但肯定一点,女方是一分也没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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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你当时取钱的证据说明是你个人婚前货币形态的变化,应仍然是婚前个人财产.看到我网上看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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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很难说就是你想的那种情况。建议你带上具体情况找律师当面咨询。或许会有其他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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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