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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多了,在上班期间突然得病,医院检查是心梗,需要做支架,做完支架后医院要求休两个月,我是异地人,就回家修养,但是回家的条件不好,做支架回复的不好,我又续假两个月,现在单位人事说要劝退我,请问这样公司会会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6-05-11 16:46: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并且还要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如果员工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要进行赔偿
  • 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 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依法解除劳动关系,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争取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款项;若胜诉,律师费可要求单位承担。
  • 首先,你这种情况需要去确认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果属于职业病,公司不仅不能辞退你,还需要给予伤残补偿。其次,如果不属于职业病,那么也是有医疗期的,医疗期内是可以休假的,公司发放60%的公司,医疗期满后,你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公司需要给你安排新的岗位,新的岗位你还是做不了的,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给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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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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