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书画策展人,前段时间为一名画家在我们美术馆策划了一期展览,活动结束后,媒体报道,说这位画家与名气比他大的画家两人的作品风格大同小异。并且现在这两位画家可能对峙公堂,为自己的权益在争执。我们美术馆只是帮画家做展览,然后收取部分作品收藏冲抵我们的活动经费,至于画家的作品有没有涉及侵权行为我们也没有做刻意的调查。在此之前也签署过一份展览协议,其中有一条就是说:甲方确保所提供的参展艺术品不存在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瑕疵,如若自行承担其后果和责任。并且该画家在全国举办展览数次,偏偏在这次两者撞上了。我想问的是他们权益的争执跟我策展人(美术馆)有没有关系?我们用不用承担什么乱七八糟的责任?我认为我们只是提供给画家一个展览服务的平台,就像京东淘宝,至于他们有没有涉及权限争议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是用我们的服务换取相应的作品,不管该作品是用来收藏还是用来交易这是我们的事情,我觉得我们是一个投资者收藏者消费者我们有权利选择我们的服务对象,至于他们的权益相争跟我们好像没有关系。我是这样认为的。大致就是这样。还请专业人员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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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明知所展览的画作侵犯知名画家的画作,并且知名画家也已经通知你不能进行展览与其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作品的,则你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反之,则不构成侵权。
追问: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作品是否存在侵权,并且知名画家也没有通知我们要求撤展。谢谢您的答案!
解答:你好,如果确实不知情的,则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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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起诉
追问:我的意思是说。他们之间相争。给我们有没有关系。我们不想起诉也不想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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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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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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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单位可能被牵涉其中,因不具有公益性,是商业性的展览。
追问:哦!但是我觉得我们只是提供这样一个服务。通过展览投资对画家进行作品交换。我觉得我们只是一个消费者。画家购买我们的服务我们购买画家的作品。至于该作品是否涉及到他们的权限争执。我想好像跟我们没有关系。就像你如果买一个手机,如果手机制造商之间存在权限问题。我想应该与经销商包括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吧。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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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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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展览平台,你对双方著作权侵权没有主观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法院判决抵做报酬的作品侵权,你再转让侵权作品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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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