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去海边玩,其中一个不小心掉海里了,我们几个在跑去救的过程中,其中一个也掉海里了并且把我也拽入海里,我们都不会游泳,他越挣扎越远,由于我挣扎的时候刚好抓住了一根绳子,而我离最开始掉下去的那个人近,所以我先把他拽住,一起抓住绳子上了岸,等我们回头救他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他了,随后我们报了警,但他还是死了,当时我们出于同情每家给了他们5000元钱结果他们现在把我们告了,说我们没救他,并且派出所给出了他是自己不慎掉入水中的,请问我们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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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到传票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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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他们是2015年7月起诉,结果法院在2016年4月底才送来传票请问这样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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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需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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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
追问:他们是2015年7月提起诉讼,距离事发正好一年,结果法院现在才给传票,并且之前没有任何通知
解答:如果超出时效,可以抗辩
追问:多长时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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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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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