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开发商08年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二十个月还房和门面,我的房屋早已经拆迁,但是开发商2013年才还给我的住房,门面房至今未还,一拖再拖,去年底我起诉了他今年2月24日一审,到现在再无音信,开发商并且说我的合同是后来我至今加的,我说合同是两份各执一份,他说他的丢失了,怎么办?另外,这个案子的审讯时间应该是多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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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他说是你自己后来加的合同,他没有证据,法院不会采信的;一般三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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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普通程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发开商合同丢了,以你提交的为准!
追问:谢谢您,我的合同是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但是他为了拖延时间。我说过,“我造假,你拿你的一份出来呀”。他说丢了,要把我的一份拿去鉴定,他的真实目的就是认为他有人,想毁掉我的合同,以前几次要我们把合同交给他。拆迁户有二十多份合同,有几户和我一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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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见到你的合同无法准确回答,你和你的代理律师多沟通。
追问:谢谢您,我的合同是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但是他为了拖延时间。我说过,“我造假,你拿你的一份出来呀”。他说丢了。拆迁户有二十多份合同,有几户和我一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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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