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过完年就出来打工了,因为出来的早,没有什么工作做,所以就去和岳父岳母晒板了,晒板晒了两个多月了,因为岳父岳母明年要建房子,因为我们晒板晒得慢,我就和老婆商量一下说出去找一个晒板厂自己晒,不要耽误岳父岳母苦钱,我老婆也答应了,从那以后他们就对没什么好的脸色了,后来我就找到了一个晒板厂就把东西搬过去了,到了下午我老婆就丢下一个三四个月的小孩拉着自己的行李箱就回娘家了,那时小孩是又哭又闹,我就背小孩去喂奶,叫她回来她也不回,还叫我自己背小孩回去她不回,我就说这么小的小孩我怎么领她还要吃奶,岳父还差点打了我,我就把小孩抱给她了我就回来了,因为小孩太小晚上还要吃奶,后来她一直没有回来我打电话给她她就是出口成脏,我一个也晒不了板板,老板也不要一人晒,我就来台山这边做蚝工了,今天她去法院起诉我了,我想要小孩,法院会把小孩判给谁,判下来之后那个要出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