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雎县买的商品房,在12年8月定的买房合同,交房时间是,
13年
1月一31日,
在
13年
10月给个交房通知书,我们去看房结果多处有问题也说给修,房的匙使不绞给我们就让我们交丰年物业费,结果没说成,我们走了法律程序,是因为我是全款买的房,想早日做上新房,结果到现在也没收到匙勺,法院给判了个
8个月的违药费,之下走的还是二申判决,是
15年
9月下的判决书到现在法院也不给知行,做房匙勺也得不到,找开发商不见人知有物业人在,我现在应刻怎么办不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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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判决执行问题,我们可以代理你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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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结果要求他们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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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