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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工,在工厂干了11年9个月了,这月14号接到劳务公司电话说我们工厂这个月干完就把我退回劳务公司了,去年才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工厂这边说给我陪11个月的平均工资请问合法吗,要是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权

其它综合
2016-05-03 10:39: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从形式上看,你和劳务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与工厂不成立劳动关系,工厂不再用工不代表你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务公司解除合同,应当支付你12个月工资。就经济补偿金支付一事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解决,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仲裁
  • 你好,解除合同需要协商一致,经济补偿金依法应该12个月工资计算。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