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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注销时清算组成员需要几个人啊

其它综合
2018-04-14 12:5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3人以上
  • 你好,在关于合作社注销时清算组成员的组成人数这个问题上,我国一般办理注销时清算组的成员要有3人以上。
  •   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有关机关是指企业的主管机关、审计机关等;有关人员是指会计师等。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馀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您好,关于此类问题,撤销时如果法定通知义务到位,就算一个人到场撤销也可以的,但是其他成员要知道他可以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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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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