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有一些关于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的问题需要向您咨询。敬请帮忙分析下。谢谢您。
本人湖南户口,33岁,妻子顺德户口40岁,育有一女6岁,孩子是夫妻共同抚养长大,婚后共同在顺德购有住房,双方无其他房产。女儿和妻子户口挂在这个房子上。
生活中性格不合,经常争执,现在双方都觉得很难共同生活下去,都有离婚想法。财产分割一人一半没有太大争议,但是都想要女儿抚养权。
我的学历大专,女方户口本写学历初中,但是读过中专,不清楚能不能提供中专学历证明。
我供职于深圳一家外贸公司,现在常年派驻顺德,收入稳定5500左右,比女方稳定。女方是保险公司营销员,收入不稳定。
女方优势是本地户口,女儿学位有优势。女儿现在被女方灌输了跟我的话要回湖南的观念,所以她说想跟女方。离婚时房产需要分割,女儿户口要签出。但是我离婚后可以买房签入户口。
请问我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的机会大概有几成,机会大吗?
如果我争取不到抚养权,抚养费大概需要给多少?
麻烦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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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原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依法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并适当照顾女方和无经济收入来源者或生活困难者。若对方有家暴、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可主张其少分财产并支付赔偿金。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等有利原则进行确定。两岁以下的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小孩的抚养权时应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实际携带抚养小孩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可以主张其收入的20-30%,并参考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小孩生活及教育等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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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追问:尊敬的孟律师,谢谢您的回复。
现在就是不知道去争到抚养权的机会大不大。
再请问一下月收入20%~30%里面指的月收入是指基本工资还是总收入啊?包含和工资一起发放的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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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