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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帮人担保办理贷款,贷款早已还清,但现在被告知当时还办理了信用卡,现在贷款人找不到了,作为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当时根本不知道还办理了信用卡,信用卡有担保人吗?

其它综合
2018-05-22 05:59: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你让对方把合同给你看,
    追问:我想请问一下,信用卡也是有担保人的吗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时,自愿提供担保,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贷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你朋友偿还;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6、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你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你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7、现在对方不出现,可以积极要求你朋友的的父母督促其尽快还款。
  • 承担连带责任,买车人不还款你需要还款。是的,而且要对担保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如下:一般需要考量担保人的是财产情况,一般需要担保人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财产证明。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您好,须看是否为对方办理信用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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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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