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一个多月,糖尿病三十年,在潞河医院治疗,经过半个月的治疗,原来行走不稳,血糖偏高得到了控制,可是手指尖肚麻木,怀疑颈椎病造成,于是转到脊柱科,需要手术,家属没有同意,不做治疗了,准备做出院,而后四月十三日在医生查房后说给老人输两天液体在出院,在输药后第一天老人就感觉不舒服,血糖明显上升,第二天继续输液,情况有些恶化,周五停药观察,晚上产生呼吸困难昏迷,然后进行抢救,十一点钟开始到一点钟苏醒,询问医生告知突发心衰,我问医生给老人输了什么液体,告知有激素,一听感觉打这个药有问题,听说过激素对正常人都能造成伤害,于是我医生,答复是能影响血糖升高,但这次发病不是这个原因,我感觉就是输液造成的,因为输液造成了血糖出奇的高,已经报表。可是医生不承认,现在还不让老人下地,老人还感觉有些头晕,住院住了一个多月了,给老人,极其家属造成精神上,身体上伤害,经济上也造成了很大的损伤。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