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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离婚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我每月给抚养费,离婚后我就见不到孩子了,判决中规定我每月探视两次孩子,孩子经女方教育的也不跟我联系,我联系孩子孩子什么也不说,女方也不配合,我跟她也沟通不了,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但没任何效果,我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停付抚养费呢?她不让我见孩子我就不给抚养费,

婚姻家庭
2016-04-27 13:51:3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追问:我已经给到40%了,她不让我见孩子我可以停付抚养费吗?
  • 抚育费与探望权是两码事,你依然应当支付。但你可以以支付抚育费为条件,要求探望孩子...
  • 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
  • 抚育费与探望权是两码事,你依然应当支付。但你可以以支付抚育费为条件,要求探望孩子。
    追问:我跟她沟通不了,法官也跟她无法沟通,就是不让见孩子,我该怎么办
  • 拒不履行判决,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
  • 需要支付抚养费,可以当面给付。
  • 首先拒不支付抚养费是不行的,但是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还可以提起诉讼。
  • 拒不履行判决,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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