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三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手续还没有办完,房子还没有过户。现在房主要违约,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呢?当时签的买卖合同是说赔偿定金的一倍。那这段时间房价上涨的费用以及我们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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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可以判决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过户义务,不需要谈赔偿多少钱的问题,法院判决过户就行。拿到判决书后可以办理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把钱付清给对方,如果对方拒绝拿钱,把钱交给法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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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正常据合同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详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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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双倍退还定金,房价上涨费用和误工费一般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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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你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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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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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卖方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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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